一对自称夫妻的男女以女方名义买车一年后,男方独自委托中介将车转卖他人。不料双方反目,女方以不知情为由,起诉中介索要车辆。网了解到,为了规避中存在的类似风险,市车管所规定,必须双方当事人到场,留下指纹并拍照为证。
“情浓时买车相赠,反目时悄然过户的例子,并不是个案。”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,现在很多夫妻离婚时,周围人甚至家里其他成员都不知情。这种情况下,一方凭车辆购置的相关凭证和自己的身份证、结婚证和所谓的授权书,几分钟就能把车辆转移登记到自己的名下,进而能够转手出让。而这种情况一般审核时很难发现,也是中常见的一种“陷阱”。
据了解,为了规避车辆交易中的这类风险,有关部门从去年起执行双方当事人到场才能过户的制度。但是在实际操作中,如果一方找来和对方长相相似的人恶意冒充,作为交易和审核机构是很难发现破绽的。不久前,市车管所联合工商部门,要求市场全部安装视频拍照系统和指纹采集系统,交易双方不仅要到场,还要留下指纹等证据,以最大限度保护车辆买卖双方的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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