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员工上班时间:早上8:30—12:00;下午13:00—17:30下班,值班人员需值班至下午18:30。
2、打卡制度从早上8:30至下午17:30分两次打卡,值班人员按18:30打下班卡。
3、上班迟到第一次不计,迟到第二次警告;迟到第三次罚款10元,以此累推;早退者按以上规定处罚。
4、如有特殊情况没有打卡者,隔天必须上报行政,否则当迟到处理。
5、每月1号由网管打印《个人上班打卡明细表》出来,上交财务部核算工资。
6、各员工请假或休息必须填写《休息审批单》及《请假审批单》然后上交行政。
7、业务部及值班人员中午11:45就餐,办公人员12:00就餐。
8、各教练每次充值油卡,务必要保留充值凭条,并注明清楚行车公里数,每月5号前上交财务部出纳遗失1张罚款5元。
9、各网点文员在填写收款收据时金额错误一定要重新填写,不能直接在收据上涂改,一定要保证清楚,赠送暂住证的一定要写清楚,漏写或不写其产生的费用自行负责。
10、报销费用,一定要附加收据或发票,并签上其报销人的名字。
11、办理文科、桩科、文科补考、桩科补考及其他业务的学员,各分店文员在收到其学员确认要办理时,就要马上催交其所产生的费用,如学员未及时上交上述费用(一个月时间内)所产生的欠费由文员先垫付(在其工资时扣)
12、交款:文员交款时一定要有人签名,以明确责任(例:钱交给教练一定要教练签名,教练交给总部出纳时,出纳填写收款收据)
13、填写收据时,分为考牌班标准班、特价班,一定要标明清楚,不标明清楚的一律作特价处理(算提成时)
14、教练写提成时一定要标明学员是属于标准班或考牌班,如查明不属该学员,提成减半。
15、文员招收学员时,必须如实报价,禁止虚高学费。
16、从下月起,总部财务月初(6号前)将《应收帐款对帐单》发给各网点文员,各网点文员要认真核对,确认签名,确定其所欠款项后。
17、写收据时,学员所欠余款文员一定要标明何时收齐(例:桩考前收),该学员在考桩前文员一定要把余款催回,不能等其要毕业了,其余款还没交。如出现此类情况所产生的坏帐由文员承担,特殊情况要向总经理请示。
18、每月初总校财务部发放给各分点的应收帐款明细表请认真核对,如有不符请及时提出,否则视为确认无误。
19、招生提成表(于次月5日前提交),所招学员与招生人必须相符,如有虚报将处以一定的罚款。
20、员工考勤表(于次月5日前提交),所招学员与招生人必须相符,如有虚报将处以一定的罚款。
21、教练员教学提成表及长训提成表(于次月5日前提交),所招学员与招生人必须相符,如有虚报将处以一定的罚款。
总经理审批:
执行日期: 2009年7月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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